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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程混凝土强度不足引发经济纠纷的成因分析

  • 来源:本站原创
  • 发布时间:2025-01-21

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陈禄文

  

【摘要】某高层商品住宅楼施工中途发现局部混凝土框架柱强度不足,就此引发商品混凝土买卖双方的经济纠纷,进行了长达3年多的司法诉讼。混凝土质量不合格的成因分析是司法机关分清责任和进行判决的主要依据。经业内举荐协助该案对混凝土强度不足的成因进行分析。

【关键词】混凝土强度、成因、框架柱、经济纠纷、司法诉讼

一、案件工程概况

某开发小区中有一栋23层商品住宅楼,地下一层,地上23层。±0.000以下混凝土标号为C40P8,1-6层混凝土标号为C35,采用商品混凝土浇筑成型。为了抢工期,施工至10层开始对6层以下楼层进行墙体砌筑,砌筑前对该楼1-6层主体结构混凝土构件进行实体检测。其四层局部区域柱子构件混凝土强度最低值为12Mpa,判为该混凝土强度不合格,由此引发经济纠纷。

二、案件诉讼过程

因局部区域混凝土构件强度不合格,该栋楼暂停施工,由设计单位出加固处理。以混凝土强度不足造成的多方面损失,要求商品混凝土公司承担所有损失并拒绝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

商品混凝土公司认为这是施工方未能按施工规范要求施工造成的,与供方无关。理由为同一混凝土配合比配方批次生产,不可能产生混凝土强度异常悬殊,且混凝土产品出厂与现场取样试件标养检测均合格。

商品混凝土公司的高额货款经长时向施工方催要货款无果下,无奈之下按合同约定方式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取了诉讼,请求法院要求施工方支付商品混凝土所有货款及延付的货款利息等。

买卖双方就此经济纠纷进行了长达3年多的司法诉讼。诉讼中途法院聘请了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检测鉴定。

剥离回弹取芯后存局部区域柱子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要求。鉴定报告没有对检测出不合格区域的混凝土强度原因进行正面分析,出据的鉴定报告无法对案件进行定性判决,而混凝土质量不合格的成因分析才是司法机关分清责任和进行判决的主要依据。

三、混凝土强度不足的成因分析

1、参与检测方相关资质及检测等均符合要求。

2、商品混凝土公司

1)混凝土原材料质量。经查阅商品混凝土公司在该楼层浇筑前后一周内原材料进场批次记录齐全,产品出厂合格证及复试等质量证明文件齐全符合要求。

2)材料计量设备及试验器具。设备检验核定报告证书齐全有效符合要求。

3)生产环节。投料生产配合比中的碎石、砂子含水量调整与生产台班要求取样测试的碎石、砂子含水率吻合无误,存档中的生产配合比计算、复核、批准、执行人签字手续齐全。投料机房工作记录中设备运行、电压、电流正常。站长生产记录中,搅拌站内没有停电使用备用发电机记录,设备无磨损更换或其它中途停顿抢修记录,骨料装载、装载车与作业人员正常,输料设施运行正常,水及外加剂所使用的泵无堵塞或故障,无混凝土运输车辆交通事故记录,材料满足生产要求。期间水泥材料入仓时间及仓内温度数字记录仪数据反映无异常。

4)出厂环节。预拌商品混凝土半成品出厂检验记录,相关性能符合要求。

5)运输。从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到浇筑施工现场约31.7公里,白天用时约45分钟,夜间用时约35分钟。调度台帐记录最后5车是按施工方现场调度要求连续发出。机打印送货单第1车出厂时间为15:01:23,返回到搅拌站为17:41时。第16-20车次,其出厂时间为21:56:51-22:13:47,最后一车返回到搅拌站为次日4:15时。

6)混凝土和易性。出厂混凝土坍落度检验值170mm,监理方旁站记录中得知混凝土运送进场坍落度抽测平均值155mm,满足配合比设计要求。从出厂时间到施工现场耗时约45分钟,其坍落度损失值为15mm。

7)运输司机。从最后二车混凝土运单司机了解得知因在施工现场滞留时间太长及高温致碎石混凝土流动性极差无法泵送作业,泥工二次往罐车内加过水。

3、施工单位

1)原材料及浇筑报审程序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从材料报审批复得知,该标高混凝土室温下的初凝时间为390min。

2)进入现场开盘鉴定,见证取样检测与试件的制作等记录均满足要求。

3)混凝土浇筑记录。从施工日志记录的内容如下:天气睛,温度28-34℃;2#楼四层柱五层梁板模板支架加固施工完、梁板钢筋绑扎施工完,并经验收合格,混凝土浇筑完,无异常情况。

4)经调取前期现场塔吊球机监控盘,聘请专业技术修复提取到该期段的影像反映,浇筑现场无泥工班组长带班作业,作业面全过程无质检员、施工员,泥工对柱子、剪力墙及钢筋密布的构件一边冲水一边浇筑振捣。

5)混凝土结构拆模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6)现场同条件试件强度及现场见证取样送检报告符合要求。

4、现场监理。旁站记录结束时间2020年8月11日23:50时,与商品混凝土最后一车送货记录单中的卸料时间(08/12/2:50)及车离时间(3:37)不相符,从搅拌站调度台帐记录可知最后一车返回到搅拌站时间为次日4:15时,可推定最后一车混凝土浇筑完约在次日3:30时左右。零晨起监理人就撤离了浇筑现场,施工人员栏中质检员不在场。

四、造成混凝土强度不足的成因

最后一车出厂时间22:13:47至卸车离开时间03:37总时长为5小时。在不考虑水化热作用下,以1小时的坍落度损失值为15mm坍损计算,经过4小时的坍损值60mm,剩余坍落度为110mm或为无坍落度值(碎石间的咬合大,可能会出现无坍落度),而在外界环境作用下混凝土各性能与原试验室配方性能中的初凝时间这一指标是有差别。供方未据环境温度及施工技术间歇等因素做混凝土坍损试验及适当修正。

施工方在混凝土浇筑作业前未能认真进行技术交底和性能检测。高强体力一班制作业。中途管理、监督不到位。项目未落实管理人员带班履职,调度不当,安排不周,混凝土滞留现场引起坍损使流动性严重不能满足施工工艺性能要求。在混凝土初凝时间内,对不符合施工工艺要求的混凝土擅自处理,未拒收也未向供方试验室联系反馈处理。施工过程中对混凝土进行二次加水振捣破坏了原混凝土的化学胶凝结构,造成混凝土失去握裹力,强度大大降低。局部区域柱子剥离粉刷层后所附影像资料与二次加水混凝土成型后的特征相符。

五、结语

经对全过程原始资料等进行取证成因分析,最终司法机关依据成因内容对该案件进行了判决。对鉴定由混凝土质量引起的合理经济损失费用,75%的责任由施工方承担,25%责任由混凝土公司承担,其余发生的费用由施工方承担。从此该经济纠纷案件画上了句号。从混凝土强度不足的成因分析中,由此可见在生产环节上的管理是多么的重要,任何一件合格产品的生产都离不开组织与管理,因组织管理不善带来的经济后果层出不穷。以此案例望能给同仁借鉴参考,加强各环节的管理,减少质量事故,节约资源及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携手担当共建美丽的家园。